瑞安市阁巷小学文件
瑞阁小办〔2019〕9号
瑞安市阁巷小学“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
考核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之江汇”教育广场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给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瑞安市阁巷小学“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学校在职全体教师。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上级之江汇考核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标准
1、完成保底经验值的按学校活跃度排名比例得分,活跃度排名前30%为优秀,中40%良好,后30%合格,未完成保底经验值的为不合格。
2.根据投稿资源的数量及质量(校级以上通过录用的资源)进行评定,给予适当的绩效奖励。(省、市、县、校级录用:50、30、10、5元)
3、积极参加“之江汇”优秀特色空间评比,根据获奖等第,绩效上予以奖励。
4、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班级空间评比,评比结果作为班主任绩效考核依据和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之一。
瑞安市阁巷小学
2019年5月13日
瑞安市阁巷小学办公室2019年5月13日印发